集团主页   |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工作 >> 科研通知 >> 正文

科研通知

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6-08 00:00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规划(2013-2020年)》,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科技项目形成机制,自治区将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通过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全区各领域、各地方重大科技需求,并以入库项目为基础,制定各类计划项目指南,凝练攻关方向,按一定比例给予出库支持。为推动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现面向社会征集储备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项目须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相关规划,并与各领域、各行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相一致。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攻关类项目重点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突出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研究成果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类项目注重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突出企业的主导地位,转化成果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平台载体类项目须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人才培养。

3.项目内容要突出项目、平台、团队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

4.申报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科研条件(人员、装备、技术储备等)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5.项目主持人及项目团队在本研究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6.项目申报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7.项目推荐主体要认真审核推荐项目材料,对项目材料内容真实性、申报主体资质合规性负责。

8.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在过去3年内在申报或承担国家、自治区、盟市科技项目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研究内容属于重复研究的;

(3)与自治区在研项目研究内容类似,且不属于滚动支持类项目的。

二、推荐主体

1.自治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2.各盟市科技局;

3.区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4.各扩权强县试点旗县科技局。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储备项目征集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在线打印)申报并行的方式。各部门和单位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相应的电子数据通过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请各二级审批单位在网上申报期间及时审核办理本部门申报项目及新增申报用户。

申报网址:http://61.138.98.237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6月9日17:00

技术支持电话: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471—6282100。

2.项目推荐

各项目推荐主体于6月10日17:00前,将项目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推荐文件一式4份,储备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

3.报送地点:教研楼533

4.联系人:巩天浩0471-6575795

科学技术处

2015年6月1日

上一条:关于对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的通知

下一条:《人民日报》:钱颖一:育人重于育才